机构职责
纪委书记:姚 震
纪委副书记:史 波
纪委办公室
主 任:史 波(兼)
正处级纪检监察员:郑彩云
副主任:郑彩云 桑 洁 占志勇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主 任:靳雪滨
正处级巡察专员:吕春雷 高明松
副处级巡察专员:李 波 姚 亮
监察处
处 长:史 波
副处长:郑彩云 桑 洁 占志勇
主要工作职责
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监察处是学校主管行政监察的职能机构,两机构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协助党委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对学校各行政部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等工作。
2.负责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工作;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及监察对象进行监督和检查工作。
3.负责协助党委落实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4.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纠正不正之风工作。
5.负责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和其他重大案件的查处,以及学校各行政部门负责人、行政干部和其他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6.协助党委调查研究学校的党风党纪状况,针对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材料,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7.负责组织全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学习培训;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工作实际,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任务研究工作。
8.负责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控告和检举;受理学校的行政干部和监察对象对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申诉。
9.按照校党委和学校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总结交流工作经验。